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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招生考试院2015年中职秋季跨地区招生手续通知

来源: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[2018-5-14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
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5年中职秋季跨地区招生手续的通知

 
各市(州)教育局,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,仁怀市、威宁县教育局、招生办,省属中等职业学校,高职(专科)学校中等职业部:

       根据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黔教督〔2015〕7号)、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跨省、跨地区招生手续办理的通知》(黔招考中〔2012〕1号)中有关加强招生管理、规范招生秩序的工作要求,我院定于2015年5月15日---5月29日集中办理2015年度中职秋季跨地区招生手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 一、 招生学校

       秋季跨地区招生学校仅限于我省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,在《贵州省2015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》上的各类中职(技工)学校和高职(专科)学校中等职业部。

       二、审核所需资料

       1.已办理过2015年春招手续的省内学校只需提交当年跨市(州)招生申请表原件(见附件1),加盖学校和所属市(州)主管职能部门公章,技工类学校需同时加盖省人社厅公章。

       2.其他学校,按照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跨省、跨地区招生手续办理的通知》(黔招考中〔2012〕1号)要求提供材料。

       3.招生学校中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与招生学校的长期聘任合同、最早和最后的工资发放表各一张复印件(原件交验)。

       三、工作要求

       1.按厅相关严格执行招生准入和加强跨市(州)招生资格审查的要求,审核结束后,我院将统一公布可实施跨地区招生学校名单。

       2.各地应及时通知辖区内招生学校前来办理,要加强对招生学校招生资质和材料的审核。省属中职学校和高职(专科)学校中等职业部直接到我院办理。

       3.各学校要如实提供所需证明材料,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,过期不能补办。

       联系人:邓火 联系电话:0851-85947657

       附件1:贵州省省内中职(技工)学校跨市(州)招生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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